輻射環(huán)境保護管理導則 核技術利用建設項目 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內容和格式(HJ 10.1-2016),本標準規(guī)定了核技術利用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內容和格式。本標準適用于從事核技術利用(包括生產(chǎn)、銷售、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)的單位在項目新建(含搬遷)、改建、擴建時編制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文件。特殊的、對于需要單獨提交輻射安全評估文件的核技術建設項目,在編制環(huán)境影響文件可適當簡化安全分析相關內容。本標準自2016年4月1日起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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