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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峪檢測網 2017-06-14 09:06
歐盟化學品管理局(ECHA)就鉛化合物的限制提案發(fā)布公眾咨詢,該提案建議限制將鉛化合物作為PVC穩(wěn)定劑加入物品,這類物品通常是采用剛性PVC制成。相關利益方可以在2017年9月22日提交相關意見或建議。
提案主要內容為:
PVC材料中的鉛化合物含量(以鉛計)大于0.1%時,不得投放市場或用于物品。
包含如下豁免規(guī)定:
l 對于含有再回收利用PVC的一系列特定物品類型,只要其鉛含量不超過1%,則自上述限用法規(guī)施行之日起15年內免除鉛化合物的限用要求。上述物品將標記為“含有再回收利用PVC”,或標上與REACH附錄十七第23條中金屬鎘標記相同的象形符號;
l 可放入口中的物品;
l 電氣產品;
l 食品接觸材料和物品;
l 包裝品和包裝廢棄物;
l 存留在鉛酸電池內10年的PVC-二氧化硅分離介質;
l 玩具。
一旦上述鉛化合物限制使用法規(guī)由歐洲委員會(EC)接受并在歐盟官方公報(OJEU)上發(fā)布,則其將自施行之日起24個月內有效。

來源:REACH 24H